污水垃圾改善GI內容如下:設有廚餘集中收集設施並定期委外清運處理,但無當地資源化再利用者2分,設置冷藏、冷凍或壓縮等垃圾前置處理設施者4分,如圖2.8.1所示,設有空間充足且運出動線說明合理之專用垃圾集中場(運出路徑必須有明確之圖示3分,專用垃圾集中場有綠化、美化或景觀化的設計處理者3分,設置具體執行資源垃圾分類回收系統並有確實執行成效者2分,如圖2.8.2所示,設置防止動物咬食且衛生可靠的密閉式垃圾箱者2分,垃圾集中場有定期清洗及衛生消毒且現場長期維持良好者 2 分。系統得分 RS9=5.15×【(GI-10.0)/10.0】+1.5=5.00
圖2.8.1垃圾集中室冷藏櫃體
圖2.8.2垃圾集中室內資源回收桶